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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3个月医疗费给报吗(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

时间:2023-09-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涵蕾

工伤认定下来3个月医疗费要报销的;但是要经过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认定下来3个月医疗费给报吗?

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办

员工认定时医疗费的处理办法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报工伤认定时需要什么材料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3、(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