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经验

建筑工程中的三类工程有哪些(建筑工程中的板是指哪部分)

时间:2023-09-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琼窗梦回

三类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分类,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1、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三类标准确定类别;

2、单体混凝土体积小于600立方米,大于50立方米为构筑物三类工程;

3、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50元以下,单独外墙装饰、装饰定额人工费在20元以下,或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三类工程。

建筑工程中的三类工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中的板是指哪部分

建筑工程中的板包括:基础筏板、底板、地板、楼板、拦板和隔墙板。

基础筏板:筏型基础的整个承重砼底板。

底板:做在基础垫层上面的砼承重板。

地板和楼板:对于本层应叫楼板或者顶板,对于上一层就是地板,属于砼承重结构,一般统称楼板。

拦板:楼梯或阳台等有凌空面的地方,为保证人身安全用钢筋砼做的立板。

隔墙板:用来分隔建筑物空间的砼预制或现浇立板,厚度一般小于10厘米。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

2、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建筑工程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

2、建筑工程合同是明确签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建筑工程合同是在当事人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4、合同一经签订,公正机关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遵守履行合同;

5、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建设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保证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