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
特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保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可以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可以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