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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分割共有房屋(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时间:2023-09-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海瑶子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离婚时怎样分割共有房屋

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

2、婚前已经建好的房屋或者婚后一方父母建造的房屋,但是没有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不是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

3、婚前双方家庭共建造的房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1、对于结婚之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因为这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是对于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的父母给其购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只有一个人,那么原则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购买的,而且是两个人共同偿还的话,那么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5、(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6、(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7、(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8、(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