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形动产是相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言。有形动产是指那些具备实物形态,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可移动资产。有形动产的特点在于其物理上的可移动性、同类动产相互间的可替代性,且动产的同一性的鉴别比较困难,因此,动产所有人与动产之间的关系,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对动产的占有。
2、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租赁有形动产的,对于出租方来说,应该确认对应的收入和税费,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承租方来说,则根据所租赁资产具体的使用部门,计入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还应该确认对应的进项税额,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销售费用—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3%;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征收率是按3%;
因为疫情的原因,湖北地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征收率是按1%执行。
会计上的有形动产是指可以感觉或触摸的、并且可以移动的财产,比如可以移动的机械设备,车辆,库存商品等。会计上购买有形动产的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
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