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1、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一)工资、奖金;
4、(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5、(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6、(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7、(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9、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夫妻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而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