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黍行》
【诗人】:王安石
【朝代】:宋朝
【完整诗词】
周公兄弟相杀戮,李斯父子夷三族。
富贵常多患祸婴,贫贱亦复难为情。
身随衣食南与北,至亲安能常在侧。
谓言黍熟同一炊,欻见陇上黄离离。
游人中道忽不返,从此食黍还心悲。
李斯是法家学派的,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与韩非子同门,服务于秦朝。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
李斯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为了维护封建帝制、迎合秦始皇的专权想法、维护统治。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并且,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蜕变,他写《督责书》,很大的原因是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江海不拒细流,方能成其深;泰山不择土壤,方能成其大。
在生死一线之间掌握平衡是博弈的艺术。
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
无心之失在所难免,滴水不露岂会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