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章不一定非得本人去。以下是关于处理交通违章的不同情况的应对方法的详细介绍:
处理车辆违章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去办理,一般驾驶人携带资料去处理就可以的,但是如果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该地区未设置处理地点,可以到附近地区处理。1、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临汾市尧都区108国道。2、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1、1344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章,扣3分、罚200元。
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处罚:计3分、罚100元。
道交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