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差额征税是指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分包的定义:
1、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合法分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4、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在法律性质上,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第三人代为履行,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并没有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也没有承担债务而成为合同当事人。
建筑工程内部劳务分包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