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没有发票,单位收购农产品就需要具有开具收购发票的资格。倒开发票。如果单位这个资格,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农民个人收购免税农产品的,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向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收购的,必须按规定向售货方索取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只限本县(市、区)范围内开具;设区的市是否可以市区跨区开具使用发票,由所在市国税局确定。具体事宜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 )的规定:对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对其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提高了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明确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地区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农民想创业就得确立自己的目标,要持之以恒,千万不能没长性。文化不高,总比没文化好得多,而且你应该可以边创业边学习;没技术,可以先去你想创的行业里去打工,学人家的技术,只要你用心,打杂都能学得到技术。 最后一句,不要梦想“一步登天”,创业是个艰苦漫长的历程。农民要创业,就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资源,依靠自己的资源才能创业,不是在这里空话说养猪,种果树。
农民公寓是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统一建造、集体居住的单元农民公寓式住宅。农民公寓式住宅,其产权证不是由当地“土、房管理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农产房”。农民公寓属于小产权,可以出售,但是要等到5—8年以后才能上市。原则上5—8年后可以抵押,农民公寓的产权属农民自用房,不得办理上市转让,抵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