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就是在建工程,而不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才结转到固定资产核算的。
分为四种情况:
1、在建工程在完工建成,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
2、完工后的当月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即实质性建造已经完成或发生在在建工程上的支出很少,这时就可以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3、在准则理论上是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在实务上一般是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资料为准。
4、在建工程如果遇到了跨年的时候,已完工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工程还应该进行预转资,等工程全部完工后再进行调整,但不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在建工程核算: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