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社保费收到发票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收到劳务派遣发票如何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派遣公司,
最后给派遣公司付款的时候就做:
借:其他应付款-派遣公司,
贷:银行存款。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流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管理条理》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4、公司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公司即告成立。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