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办理了这个手续,那就不用担心会出现失效的情况,它会一直存在的,不管什么时候去备案都可以。
2、不过还是建议尽快去办理备案,因为只有在办理以后,这些信息才会公布在网上,购买者也可以自行查询,能够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现象。
3、在查询的时候,要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还有备案号,系统需要进行审核,如果系统没有办法确定查询者是本人,那么也不会提供相应的信息,这一块的保护措施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不用担心自己的信息会被泄露出去。
1、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应在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备案。
2、商品房现售及二手房销售的网签、备案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也就是说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3、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
签约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