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税金根据税种不同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企业所得税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其他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工程质保金不计入工程成本。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有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在建工程最终形成企业固定资产,而不是费用或当期成本。固定资产利用折旧反映在利润表中,在其寿命期内逐渐将自己的价值转移,而不是建造或购买时的一次性或多次性支出(成本)。
工程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