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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准离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8-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翌耀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准离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离婚的条件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其中包括: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有哪些

1、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有: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改的;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等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3、(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7、(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