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离婚的条件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其中包括: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1、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有: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改的;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等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3、(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7、(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