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后可以在车管所查询报废信息。以下是关于车辆报废的补贴标准的扩展资料:1、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2、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要注意的是,提前报废的车必须是自愿报废,其他情况下一般都是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时候必须报废,另外车辆补贴这个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车管部门,每个地区的补贴不一致。
车辆报废后12123还能查到。以下是有关报废车的介绍:简介: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含义: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年限规定: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1、办理流程: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带齐所有资料,到车管所服务大厅装订手续进行办理。受理岗叫号,车主到对应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审查,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办理机动车异地注销登记,并将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2、友情提醒: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办理业务时,必须带齐手续。同时,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请各位车主朋友一定要妥善保管车辆相关的证明。办理业务其实很简单,千万不要误信他人导致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