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财务软件需确认为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xx软件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无形财产
依据《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入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计算到资产支出科目。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摊销时的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应该计入“研发支出”科目里吧,先费用化处理,如果研发成功了,再进行资本化处理。
因为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如果你要加计扣除的话,应该在管理费用下面单独核算,并要经过相应的报备手续。
至于研发后剩余的边角料和产成品,是按照能否销售来看的,如果能够销售,按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不能销售的成本已经进入研发费用,也就不存在其他问题了。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会出麻烦,关键在于,上述处理是否真实。真实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公司购买财务软件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待摊费用—财务软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月摊销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财务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