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从公司账户拿钱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并没有查询账户余额的权利。除非你们章程有规定外。你是没有必要给小股东看银行账号的。
股东个人不能冻结公司账户,进入保全或者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冻结公司账户。企业帐户在有人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冻结该帐户。
有公司或个人起诉公司并且提起诉讼保全,则法院不会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股东以房地产入股企业,对于收到该房产的企业来说,计入到固定资产科目。其具体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XX房产,
贷:实收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