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为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附条件批准,并在药品注册证书中载明相关事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可以附条件批准,并在药品注册证书中载明相关事项。
3、对附条件批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研究;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研究或者不能证明其获益大于风险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直至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要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
2、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如果该附条件担保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该内容是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则该附条件担保有效;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