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3、(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4、(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5、(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6、(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7、【法律依据】
8、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9、(一)内容具体确定;
10、(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合同形式: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依此规定,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为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均为合同订立的程序。
签订方式:
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