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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8-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芳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常见的有: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税收滞纳金、国债利息收入、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等。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公司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