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先结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债务,而且首付款一般不可低于50%。
2、申请人名下无任何不良记录,有固定稳定的工作、收入,有还款信用良好,有足额还款的能力等等。
3、由于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在申请贷款前,可前往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5、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符合购买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
2、借款人必须是产权人之一;
3、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