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交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分配优先股股利;6.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一般包括:1、检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数额及年度未分配利润数额是否正确。2、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数。3、检查未分配利润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未分配利润可以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的权益,不能用于公司偿还债务。根据规定,未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后,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然后用于分配股利。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就是历年累计的盈利,当年的亏损或盈利是在本年利润的借方或贷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