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的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等。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建筑工程基础验收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检验批验收: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消防工程主要包括消防电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液氮灭火系统等。
1、消防电系统:报警、联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广播等。
2、消防水系统:喷淋、消火栓、水幕、水炮等。
3、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卷帘、机械防烟、机械排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