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执行查封的房产时,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屋,最后根据法院的处理结果来决定,法院的处理结果有以下几种:
1、如果这个房产是对方的唯一生活用房,就不能拍卖,但如果对方的房屋超过了一般人的生活需要,比如是豪宅,那就可以执行然后换个小房子。
2、如果对方不止这套房子就可以拍卖,如果房子不适于拍卖,法院可以变卖房屋。
3、如果是法院自己执行不积极,收到申请书之后六个月没有执行,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欠债多少可以执行房产,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多少钱。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有没有别的物品可以抵债就是可以强制执行房子的。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上没有明确欠债多少会查封房子,债权人需要提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才会进行查封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