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部分,由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劳务派遣企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劳务派遣企业收取价款时开具服务业发票。劳务派遣企业向用工单位收取全部价款(包括代收转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全额开具服务业发票,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同一张发票中备注说明。
1、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2、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现年薪通常为5-10万。
3、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服务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