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亭》
【诗人】:范成大
【朝代】:宋朝
【完整诗词】
石鼓郁嵯峨,截然踞沧洲。
有如古盟主,勤王会诸侯。
蒸湘伯叔国,禀命会葵丘。
敢不承载书,戮力朝宗周。
混为同轨去,崩奔不敢留。
宜哉百谷王,博大无与俦。
毡毳昔乱华,车马隔中州。
未闻齐晋勋,包茅费诛求。
威文亦弘规,尚取童子羞。
安知千载後,但泣新亭囚。
我题石鼓诗,愿言续春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且,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也就是说,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对该项内容进行明确约定时,租房期间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而非承租人。
3、【法律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所谓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放弃他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部分,与支付子女抚养费没有直接关系。
2、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协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子女的抚养费是否支付、支付多少、何时支付等问题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实际支出等情况酌情予以判决。
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前夫应给付抚养费的金额,前夫不主动履行的,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