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特定业务预缴所得税额填写: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方法,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
借:所得税费用 ,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差额部分缴纳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 。
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所得税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企业所得税采取季度(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房地产预交的增值税是不需要计提的,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