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公民文明素质包括四大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科学文化素质。其中科学文化素质包括了解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等。实践能力素质。其中包括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和创业能力等。体质心理素质。其中心理素质包括兴趣的多样性、情绪的可控性、意志的坚定性等。《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1、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它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处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宪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包括平等权,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其中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