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审核签认结算报表;
2、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5、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