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早退回家,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6、(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7、(四)患职业病的;
8、(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9、(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0、(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职工早退回家,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6、(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7、(四)患职业病的;
8、(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9、(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0、(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工伤的要素包括发生伤害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并且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本人无责任的。“下班途中买菜”,只是符合“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素而已,能否认定为工伤还要看是否同时满足另外要素。所以不能确认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