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教育

购房前应调查了解哪些情况(哪些情况可以退购房定金)

时间:2023-07-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怡乐桑

1、考察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

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应首先对开发商的情况进行了解,包括资质等级、信誉情况、有无重大违约记录等。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是与其资金、专业人员和经营业绩相联系的,最好购买选择一、二级资质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2、房地产的权利人是谁:

房地产的权利人是指房地产的所有权人,只有权利人才有权转让房地产,特别是二手房交易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房地产的所有人只是一个人。

例如,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虽然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该房屋仍归夫妻共有;对于房改房,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仍为夫妻共有。

房屋的共有人必须一致同意转让,该房屋才能转让,因此,购房前务必了解房地产的权利人。

3、房地产抵押状况:

在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为了筹集资金,往往用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开发商如果不按时还贷,抵押权人依法享有处分抵押物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若购买未解除抵押的商品房,风险很大,在购房前应向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查询房地产抵押登记状况。

4、房地产权利限制情况:

如果司法机关已将该房地产查封,则限制了权利人转让该房地产,说明该房地产涉及有关诉讼或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司法机关有可能把该房地产依法拍卖,如果卖房人不把该情况告知购房人,购房人付款后,有可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购房者不宜购买该类房地产。

5、房地产的性质和用途:

根据土地来源和用途不同,房屋的用途也不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不同。因此,应向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用途是住宅、办公楼还是商场。如果不是住宅用地,则在申报户口、子女入托或入学时带来麻烦,水、电、气、通讯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购房前应调查了解哪些情况

哪些情况可以退购房定金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购房者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购房者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9、协商退房。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哪几种情况下属于无效

下列情况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