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实现收入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按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时填报方式如下,报表填写: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需要正常确认收入和税金,如果企业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不超过起征点的情况下,其对应的增值税可以减免,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对应的增值税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