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
买房人到新房办理交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假如开发商无法提供这些文件,那么业主就应该拒绝收房。另外业主还要查看收房条件是否和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出入。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买房人一定要和开发商一起验收新房,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就要当面注明清楚,并且要书面约定清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
新房接房的交接工作具体包括: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购买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等等。
买房人要在交房承诺中约定清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责任,并且要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线图。买房人缴纳了房屋尾款以后,再向开发商领取新房钥匙。
3、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有的开发商在新房交房的时候,会要求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以后才同意让买房人进入新房查看。所以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签收房手续。”假如当初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这个约定的话,也可以采取变通的方法,买房人可以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者是“未验房”等字样,这样的话万一验房的时候发现什么问题,也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仔细查看《备案表》。
按照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上报相关的主管部门备案,但是有的开发商却用《备案表》来应付所有的项目,因此买房人收房的时候不能只简单地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应该仔细查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范围内,并且要查看表内的各个分项是否都备了案。
期房一般会提前交房,一般交房的期限是开发商根据工程进度做的最慢的预算了,提前是正常的。开发商可以提前交房,也可以按照合同按时交房。
期房没交房是否可以上学需视情况而定,学区根据已交付楼盘进行划分是基本原则,销售人员所承诺的买了房就算没交付也能读书,其实并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当然,某些新建分校的确存在特例,这些学校周边已建成小区不多,刚开始招生的几年生源不足,如果这所学校刚好与某小区签约,为了满额招生,也可能允许未交付的业主入读。可一旦学校生源足够甚至饱和,这些没交付的业主自然变成了N表生,不在录取范围里了。因此,如果要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在买学区房时应选择入学前就能够交付的,不要一味相信销售说辞,根据学区政策来买学区房,才更有保障。
期房一般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虽然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期房转让是允许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39条的规定是法律限制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的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依法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