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需要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比如以前年度少确认收入补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比如以前年度少确认费用补确认费用,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现金等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待处理财产损益。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所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按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的财产损溢,应当查明原因,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准则(AccountingStandard),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1计准则通常比企业会计准则要更加简化,因为业务相对简单,不同点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
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3、账务处理不同。
4、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