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发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不可以抵扣税率13%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任何税率的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1、收到的不可以抵扣;
2、小规模开出的专票可以抵扣的,抵扣率是3%,5%或是今年疫情期间1%。小规模企业现在都可以自开专票,要是没有申请自开的专票可以找税局代开专票,小规模开专票不可以享受季度30万的免税,需要正常缴纳税金;
3、农业生产的开出的免税发票或是专票对方可以抵扣进项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销售货物时,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减免对应的增值税,对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按发票上面的税额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