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是丈夫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妻子代丈夫签订的卖房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双方是夫妻,可以代理签字,同时,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若丈夫不知情或不同意卖房,则签字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卖房合同中一般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信息;
2、房屋的价格,金额要用大小写写清楚;
3、付款方式及期限,如是用现金支付还是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以及在什么时候交付房款;
4、违约责任,应当包括买方逾期付款和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等违约责任。
5、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即当因为卖房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买卖房产合同办理方法:
1、形式要求房屋买卖合同以书面形式呈现。
2、内容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