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拘役的员工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被判拘役了,依据法律的规定,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判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