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职后公司不及时完全发放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辞职后要工资的方式是:
1、首先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3、举报无果的,直接申请仲裁;
4、仲裁不成功的,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