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科目设置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发生研发支出的时候,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结转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为了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该科目为费用类科目,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贷方登记转为无形资产和管理费用的金额,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产本化条件的支出。
企业应该根据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设置“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两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资本化支出”核算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发生在开发阶段,且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
“费用化支出”核算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
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比照上述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进行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
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期末,企业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研发费用是二级科目,研发支出是一级科目。
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3、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