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在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但我们可以根据现行的其他法律规定找到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1、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4、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5、第(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6、第(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工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
工伤期间工资一般由本单位发放,由单位按月发到职工银行账户。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因为受伤住院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的。所以,这个工资还是由单位来发放,工资标准不变,仍然是按月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要注意这个期限。
1、克扣工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
2、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3、《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
5、(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6、(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7、《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