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挂靠本身就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其次,对于挂靠的项目,实操中,挂靠别人单位的企业,一般就将该业务所有的对外的事务交于被挂靠公司处理,而本企业只需要核算本公司与挂靠公司之间的业务,这些业务也只在内账上进行处理而已。
建筑公司被挂靠业务:如果是内账,被挂靠业务就需要按往来款处理,而不是按建筑业的收入处理的;如果是外账,被挂靠业务就需要按单位的收入核算,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需要注意区分建筑公司被挂靠业务内外账账务处理是不同。
挂靠公司缴纳社保,因为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期缴纳的社保属于代收代付,可以直接做往来科目进行挂账处理,
单位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7000,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500,
其他应收款—挂靠人员社保1200,
贷:银行存款8700,
收到挂靠人员社保,
借:银行存款1200,
贷:其他应收款—挂靠人员社保1200。
1、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存在,完全禁止的可能性较低。如果挂靠经营活动触犯刑法,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挂靠经营承担刑事责任必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
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出租、出借、转让、倒卖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也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3、同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都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