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分配的时候,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实际对外分配的时候,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利润分配指的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
1、 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