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道直行通过,属于未按车道行驶,是会被交通电子警察来拍摄的。电子警察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例停靠等违章行为,实现全天候监视,捕捉车辆违章图文信息,并根据违章信息进行事后处理。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1、t型路口左转弯与直行车的行驶要求:对向行驶,左转直行同时亮绿灯的情况下,首先左转要打左转灯,且行使到路中心点处才可左转。对向直行车先行,但双方均不要超速。
2、【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点: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第三点: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1、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是根据车流量等情况由交警队设施科决定设置的,根据需要可以设定直行和左转灯一起亮的,估计前方路口是单行车道,左转弯方向没有对向驶入车辆。交通信号灯不一定是左转先绿之后直行和右转,也可能是反过来的,根据具体情况来设定的。
2、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