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初始确权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也就是常说的楼盘大确权或叫办大证。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者建筑施工企业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者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5、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者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也会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1、按照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具备贴现业务资格或不在该分行营业管理部开户的机构。
2、在对商业银行实行限额控制条件下,申请人的再贴现限额已使用完毕。
3、承兑申请企业或贴现申请企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汇票。
4、资料要素不符合条件规定的汇票。
5、申请再贴现的汇票来源于该申请机构系统外转贴现买入的。
6、其他不能贴现的情况。
上海办理房产证需要上海房屋购销合同原件,还有补充合同原件,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子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的原件完税凭证,对于已婚的买房人,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到场办理,需要提供四张委托第三方代办,就需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对于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过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所以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事,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查询。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4、(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5、(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6、(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7、(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8、(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9、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