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将向社会公布。 每年一般是可以补办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如果连续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将取消从业资格。所以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了还是需要年检的。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1、从取得会计证的第二年起,持证人员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现已统一改成网络继续教育,在网上报名、听课后,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结果记录到财政厅网站即可。
2、网上报名:登陆各省市财政厅会计处/会计管理系统网站,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报名填写:选择年份:以前年度已完成的,选择“当前年度报名”;以往年度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选择“以前年度补报”,补课学习后才能学习下一年度课程。
3、输入身份证号、会计证号,密码为会计证号后六位。缴费成功、登陆网校学习:缴费成功后,有一个“检验缴费”的按钮,点击查询到自己的报名序号。如何学习:网校听课开始后,认真听课,每10分钟弹出一道题与学员互动,选择正确答案后提交,课程继续,否则课程停止、计时停止。累计听完8学时必修课、16学时选修课,并且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的,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依然需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意义,会计证取消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在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继续教育的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会计证取消后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需要转型。不断地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会计继续教育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等等。通过制度上的指引来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从而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证和继续教育并不是捆绑关系,即使会计证取消了,但是继续教育还是应该执行。
会计人员连续两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其会计从业资格证还不会自行失效。
1、连续三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按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需要5年后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