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小沙盘暗藏玄机:一般而言,开发商会不惜重金将沙盘做得尽善尽美,因为第一印象好的话,会激发购房者的买房意愿。
二、样板间里“做手脚”:样板间一定会“扬长避短”充分体现楼盘户型的优越性。
三、开盘请“托儿”帮忙:开发商招聘“房托”烘托人气,制造开盘热销的假象。
四、建筑面积暗藏猫腻:在售楼处的户型图上,一般往往只写建筑面积,而不写套内面积。
五、购房合同十面埋伏: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其次是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六、延期交房赔偿措施:在购房初期,置业顾问会告诉你何时交房,但不会告诉你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的是: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
3、开发商不应要求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前缴纳维修基金;
4、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房者签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3、不使用模糊概念。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了解车位数量:现在社会发展得太快,越来越多的人都买了车,因此如何停车成为很多人的大问题,因此了解小区停车位的数量、车库位置、车位配比情况十分有必要,当然车位的收费标准、是否可售等详细信息也不能忽略。
2、询问交房时间:交房的时间也是需要确认一下的,在合同上交房日期看上去十分明确,实际上里面也是有很多水份的。开发商最后是否能按合同规定时间让业主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一系列有关房屋的资料等,务必要了解清楚。
3、周边配套:周边配套里包括有:交通配套、商业配套、医疗配套、金融配套、文化休闲配套等。交通配套方面要问问小区周围的地面交通、轨道交通等交通建设,对自己以后的行车路线有个基本了解。医疗配套及金融配套,可以问问医院的等级,附近有哪些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