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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抵押权效力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什么合同)

时间:2023-05-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心远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抵押权效力包括哪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①主债权

②利息

③违约金

④损害赔偿金

⑤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抵押权效力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什么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的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哪些

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以下这些:(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