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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期限是多久(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

时间:2023-05-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兰皖溪

建设工程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期限是多久?

建设工程保险投保主体是建设单位保一切险,施工单位保意外险。

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1、保风险,必然发生的损失(如材料损耗、机械磨损、维修检修费用)不保。

2、保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因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如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造成的)不保。

3、保建造/安装过程,保险财产中工程业主已经验收合格或实际接收的部分不保。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1、建筑工程一切险:

起始: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以先发生为准)

终止:验收合格或签发验收证书或占用使用(以先发生为准) 同时不得超出保单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和终止日

2、安装工程一切险:

试车考核期保险责任≤3个月, 超过则加收保险费。

建设工程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期限是多久?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纠纷责任认定,具体如下:

1、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根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包括哪些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