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及主要内容分别有哪些?
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的全面工程结算。
1.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区分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2.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内容有:
(1)工程项目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及实施工程项目采用的措施项目工程量;为完成所有工程量并按规定计算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具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所需计算的各项费用;
(3)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有:
1、工业厂房及一般建筑物。包括房角坐标,各种管线进出口的位置和高程,并附房屋编号,构层数,面积和竣工时间等资料;
2、铁路和公路等交通线路。包括起止点,转折点,交叉点的坐标,曲线要素,桥涵等构筑物的位置和高程,人行道,绿化带界限等;
3、地下管网。检修井,转折点,起始点的坐标,井盖,井底,沟槽和管顶等的高程,并附注管道及检修井的编号,名称,管径,管材,间距,坡度和流向;
4、架空管网。包括转折点,结点,交叉点的坐标,支架间距,基础面高程;
5、特种构筑物。包括沉淀池,污水处理池,烟筒,水塔等的外形,位置及高程;
6、绿化环境工程的位置和高程;
7、测量控制网的平面坐标及高程。
1、工程决算的前提是按照工程立项后的招标文件内所有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内的所有项和施工企业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建筑总承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完成后。
2、竣工结算的条件是按照建筑总承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完成,比喻是否按照开发企业限定的日期竣工,是否达到开发企业要求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质量。
3、一般是施工企业接到当地质检部门合格的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单以及移交给开发企业的移交使用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就可以做单位工程的决算,一般不超过30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2、(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3、(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